为谋暴利网上购“毒”来不及销赃被抓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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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发布时间: 2014年06月06日 | ||
众所周知,毒品对人体危害巨大,一旦沾染很难摆脱,为了能吸食不惜倾家荡产,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。近日,沾化县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,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
家住沾化的张某自初中毕业后再无心上学,家人又疏于管教,整天在网吧游荡,并结交了很多社会上的朋友。2014年元旦刚过,张某到网吧玩游戏、上QQ聊天诉苦时,一个网友很神秘地告诉他有一种生意很赚钱,只要他愿意做,保证能发大财。受巨大利益的诱惑,并存在侥幸心理,张某从朋友处借钱,在网友处联系购买冰毒(甲基本丙胺)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,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,数量大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八条的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,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鉴于被告人张某能够坦白自己的罪行,依法可从轻处罚,故做出如上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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